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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上篇)7月24日早上我在张美飞的助动车里找到了张美飞的电话号码本,内有徐世伟的电话号码和移动电话号码,张美飞早已同顾建华结婚或公开同居。在这期间我兄弟姐妹想方设法抢我财产,都说房子要写给他们,我要去做精神病重新鉴定,兄弟姐妹为了抢我财产,不同意我去重新鉴定精神病,我外出寻找工作,我弟弟把我家中的贵重物品搬走(后经工作归还),后听说我弟弟曾打算把我的房子卖掉,我真正是走投无路了。但天有不绝人之路,一天我到奉化劳力市场一看,中山奶粉行正要招送奶工,我就去送牛奶,别人送一百袋,二百袋,我送三百多袋,别人早上二三点钟开始送,我午夜十二点钟开始送。

    03年上半年我省吃俭用,节了一些钱,到上海去重新鉴定精神病,我跑边整个上海市的精神病医院和司法鉴定机构,都说个人不能鉴定,要有司法机关委托,我只好向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经诊断我无精神病。03年5月6日,我向浙江省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察厅、省检察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上访。接着我于7月21至24日又到中办国办、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人事部上访。04年5月10至13日我又到中办国办、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人事部上访,04年12月16日,我向奉化市人民法院邮寄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以“报复陷害罪”要求追究徐世伟、张祖海、汪志良、王金(久)树、冯新瓦和陈毓麒的刑事责任,并由上述六人及奉化市公安局和宁波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奉化市人民法院给我一个书面通知:“……我院已将诉状副本8份、书证材料15份一并移送给奉化市公安局”,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不是规定:“报复陷害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吗?奉化市人民法院为何能把他移送给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奉化市公安局呢?为何上述机关都这么乱七八糟地做呢?……

    05年1月1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新的信访条例,我眼睛一亮,认为有希望了,我于3月2日去北京上访,3月5日去国务院信访局,由于国务院信访局通报给奉化市信访局,被正在接访的奉化市信访局和公安局的人找到,当时我人身自由也受到了限制,接访的奉化市信访局副局长当时曾经说过,你的事情公安部部领导曾经批过示,批示的内容是:“按规定办”(但上上下下,又有那个部门在按规定办呢?),随即被带回奉化。5月1日我又向公安部(邮件收据“奉化营业员7第09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邮件收据“奉化营业12第0312号”)、浙江省监察厅(邮件收据“奉化武庙3第0192号”)和浙江省人事厅邮寄了申诉状和其它材料。除浙江省人事厅,其它直到今日都没有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予以书面答复,浙江省人事厅称:“宁波市人事局的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不予受理,请当地信访部门联系。”接到浙江省人事厅书面答复后,我向人事部提出了复查申请,人事部也用同样理由不予受理,难道错误的最终决定是不能纠正吗?“有错必纠,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思想,是宪法原则;于是我于6月15日向国务院信访局(邮件收据“奉化武庙3第0764号”)邮寄了复核申请书和其它材料,要求:“国务院信访局依法确定我申诉的受理机关,并给予书面答复和要求举行听证”。由于国务院信访局没有按规定给我书面答复,我于8月8日又赴京上访。8月11日下午我到公安部来访接待处,接待人员讲:“8月18日开始公安厅长接待上访人员,你到浙江省公安厅去好了”,并开了一张介绍信给我,12日下午我到国务院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到了六号窗口,接待人员打开电脑讲:“你的问题,由当地公安机关解决”,然后我回到杭州。8月19日上午我受到了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董晓伟的接待,董一看材料就推脱说:“你的事情不是我们公安机关管”,我跟他说了很多道理,董就是不肯签字,最后我说:“我是武警杭州支队转业的”(董曾任杭州市公安局长兼武警杭州支队第一政委),董马上问那一年几年,董即签字:“请厅办公室核实答复”。从这之后,我盼星星盼月亮,每天都等着浙江省公安厅的书面答复,终于在06年5月28日收到了浙江省公安厅的书面答复,但只对开除处分作了答复,其它一概不提,但对开除处分的答复也是错误的。我于6月8日向公安部(邮件收据“奉化营业6第030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邮件收据“奉化营业6第0317号”)邮寄了复查申请书和其它证据材料。6月15日傍晚5时30分左右一个自称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的女打来电话,说是为我好,我同她说:“不管怎样,你们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给我一个书面答复好了”,她就把电话挂了。7月11日上午,岳林街道党委副书记张义波把我叫去说:“信访局糜局长打来电话讲:你的复查申请已经转下来,你说‘为民除害是啥意思’?”我回答:“复查申请怎么能转下来,难道由奉化市政府去复查浙江省公安厅的信访处理意见吗?不错,我这几年来为了正义,被弄成这个样子,上上下下有哪个部门来主持正义,因为党和政府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那么我只好自己行侠仗义,为民除害了。”但是直到今日我还没有收到过对我复查申请的任何答复。

    之后我又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和信访。但都是互相推脱无人理睬。08年7月26日早上8时左右,我骑电动车在竹园路被一辆轿车故意从后面擦了一下,随即车上跳下两个男子拦住了我,被报警带到岳林派出所(为何交通事故不向交警大队报警,而向派出所报警呢?),随后被送到安康医院关起来。当日主治医师邱瑜霞对我讲:“不要怪我们,我们是政治工具,是没有办法的。”当我被关进安康医院时,八年前要暴动的那些病人大多数还在,都向会集过来。31日汪志良副院长查病房时找我谈话,我跟他说:“我的情况和能力你是晓得的,如果我在安康医院出事情,或者逃出去出事情,一切责任由你安康医院承担”,汪志良说:“那好,你就在这里安安稳稳住二个月吧”。9月23日我被释放出院。

    十多年来,我为正义,为了阻止和查处奉化市公安局及萧王庙和班溪派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能在奉化实施,但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但不能阻止和查处,政策和法律在奉化实施不了,而且违法犯罪者照样升官,照样获得荣誉,而我被围攻威吓,报复调到山区,缓聘试岗,开除公职,妻子离婚,刑事拘留,被打成精神病,家破人囚。……我为共产党痛哭,为共和国流泪;党和政策,国家的法律,公安部部领导的批示,在那些人面前算得了什么,我等待着什么时候,什么部门能我一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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